落户咨询电话:

上海落户需要哪些资料居转户

在上海申请居转户(居住证转常住户口)需要准备以下材料,具体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,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:


 一、基本材料

1. 《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》  

   - 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

2. 身份证  

   - 本人及随迁配偶、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
3. 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)  

   - 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(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)或户籍证明。


4. 上海市居住证  

   - 有效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原件及复印件(需满足持证满7年要求)。


5. 婚姻状况证明  

   - 结婚证(已婚需提供)、离婚证和协议书/判决书(离婚需提供)、未婚无需提供。


6. 子女随迁材料(如有)  

   - 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。



 二、工作及社保相关材料

1. 劳动合同  

   - 与上海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

2. 社保缴纳证明  

   - 上海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(需满足7年社保缴纳要求,且近期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基数达到社会平均工资1倍或2倍以上,具体根据政策要求)。


3. 个人所得税证明  

   -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(需与社保基数匹配,无偷税漏税记录)。


4.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  

   - 加盖单位公章。


5. 职称或技能证书(如有)  

   -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技师证书(需与工作岗位匹配,且职称需在上海工作期间获得)。



 三、居住及住房相关材料

1. 房产证或租赁备案  

   - 本人或配偶在上海的房产证;若无房产,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》。


2.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  

   - 户籍地和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。


 四、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

1. 计划生育证明  

   -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(如独生子女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)。


2. 个人承诺书  

   - 对材料真实性、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的书面承诺。


3. 档案核实材料  

   - 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核实证明(需调档审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