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落户需要哪些资料居转户
在上海申请居转户(居住证转常住户口)需要准备以下材料,具体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,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:
一、基本材料
1. 《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》
- 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2. 身份证
- 本人及随迁配偶、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)
- 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(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)或户籍证明。
4. 上海市居住证
- 有效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原件及复印件(需满足持证满7年要求)。
5. 婚姻状况证明
- 结婚证(已婚需提供)、离婚证和协议书/判决书(离婚需提供)、未婚无需提供。
6. 子女随迁材料(如有)
- 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。
二、工作及社保相关材料
1. 劳动合同
- 与上海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社保缴纳证明
- 上海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(需满足7年社保缴纳要求,且近期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基数达到社会平均工资1倍或2倍以上,具体根据政策要求)。
3. 个人所得税证明
-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(需与社保基数匹配,无偷税漏税记录)。
4.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- 加盖单位公章。
5. 职称或技能证书(如有)
-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技师证书(需与工作岗位匹配,且职称需在上海工作期间获得)。
三、居住及住房相关材料
1. 房产证或租赁备案
- 本人或配偶在上海的房产证;若无房产,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》。
2.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
- 户籍地和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。
四、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
1. 计划生育证明
-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(如独生子女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)。
2. 个人承诺书
- 对材料真实性、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的书面承诺。
3. 档案核实材料
- 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核实证明(需调档审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