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落户居转户公示后网上办理
在上海居转户申请通过公示后,可以通过 “一网通办” 平台在线办理后续落户手续,无需多次线下跑动。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:
一、公示后网上办理流程
1. 查询公示结果
- 公示平台:上海市人社局官网 → 政务服务 → 公示公告 → 居转户公示名单)。
- 公示期:7天(如无异议,自动进入下一流程)。
2. 确认准迁证信息(线上)
- 查询方式:
- 登录 “上海公安人口管理”微信公众号 → 便民服务 → 落户审批查询。
- 或通过 “随申办”APP 搜索“落户审批查询”。
- 短信通知:上海公安会在公示结束后1-2周发送短信,提示准迁证已生成(含电子版)。
3. 网上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
- 长三角区域(江浙皖):
- 直接通过 “跨省户口网上迁移” 办理,无需回原籍。
- 操作路径:随申办APP → 搜索“户口迁移” → 按指引填写信息。
- 非长三角区域:
- 需凭上海公安开具的 电子《准迁证》(可下载打印),回原籍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(部分省份支持亲属代办)。
4. 线上申报落户
- 所需材料(通过“一网通办”上传):
- 身份证、户口迁移证、落户批复(电子版)。
- 房产证或租赁备案(落户社区公共户需提供实际居住凭证)。
- 操作路径:
- 登录 “一网通办”平台 → 搜索“户口迁入” → 选择“居转户” → 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。
5. 线下核验(仅需1次)
- 网上预审通过后,需 本人携带原件 到落户地派出所核验,当场办理新户口簿和身份证(拍照)。
二、关键注意事项
1. 时效性
- 电子《准迁证》有效期为 40天,需尽快办理迁移手续。
- 长三角网上迁移一般 3-5个工作日 完成,非长三角需预留原籍办理时间。
2. 材料一致性
- 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(姓名、婚姻状况等)必须与上海申报信息完全一致,否则需重新办理。
3. 落户地址选择
- 自有房产:需上传房产证。
- 社区公共户:需上传租赁备案或居住凭证(可通过随申办APP申请)。
4. 身份证办理
- 新身份证约10个工作日寄送,期间可用旧身份证+《领取凭证》办理紧急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