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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老公居转户老婆怎么申请

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,若主申请人(丈夫)通过居转户(居住证转常住户口)成功落户上海,其配偶可以通过 "随迁" 或 "投靠" 方式申请落户。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:



 一、配偶随迁(主申请人居转户时同步办理)

适用条件:  

1. 主申请人(丈夫)在提交居转户申请时,配偶 符合随迁条件。  

2. 配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  

   - 在上海市有稳定工作(需提供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等);  

   - 在上海市无工作但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(如无业需提供户籍地无业证明)。  

3. 婚姻关系需在主申请人居转户申请前已存续(结婚登记时间早于居转户申请时间)。  


所需材料:  

- 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  

- 配偶在沪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(如有工作);  

- 户籍地无业证明或退休证明(如无工作);  

- 主申请人居转户批复件及相关材料。  


办理流程:  

1. 主申请人在居转户申请时,同步提交配偶随迁材料;  

2. 审核通过后,配偶与主申请人同时办理上海户口迁移手续。  


 二、配偶投靠(主申请人落户后单独办理)

若主申请人居转户时未办理配偶随迁,配偶后续可通过 "投靠落户" 方式申请:  

适用条件:  

1. 主申请人已取得上海户籍;  

2.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满 10年(若配偶为外省市户籍),或满 5年(若配偶为上海市农业户籍);  

3. 配偶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(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备案证明);  

4. 配偶在沪连续办理《居住证》满3年(外省市户籍需满足)。  


所需材料:  

- 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;  

- 主申请人上海户籍证明;  

- 在沪合法居住证明(房产证或租赁备案);  

- 配偶在沪居住证及社保记录(如适用)。  


办理流程:  

1. 向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投靠申请;  

2. 审核通过后,配偶办理户口迁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