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老公居转户老婆怎么申请
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,若主申请人(丈夫)通过居转户(居住证转常住户口)成功落户上海,其配偶可以通过 "随迁" 或 "投靠" 方式申请落户。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:
一、配偶随迁(主申请人居转户时同步办理)
适用条件:
1. 主申请人(丈夫)在提交居转户申请时,配偶 符合随迁条件。
2. 配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- 在上海市有稳定工作(需提供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等);
- 在上海市无工作但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(如无业需提供户籍地无业证明)。
3. 婚姻关系需在主申请人居转户申请前已存续(结婚登记时间早于居转户申请时间)。
所需材料:
- 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- 配偶在沪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(如有工作);
- 户籍地无业证明或退休证明(如无工作);
- 主申请人居转户批复件及相关材料。
办理流程:
1. 主申请人在居转户申请时,同步提交配偶随迁材料;
2. 审核通过后,配偶与主申请人同时办理上海户口迁移手续。
二、配偶投靠(主申请人落户后单独办理)
若主申请人居转户时未办理配偶随迁,配偶后续可通过 "投靠落户" 方式申请:
适用条件:
1. 主申请人已取得上海户籍;
2.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满 10年(若配偶为外省市户籍),或满 5年(若配偶为上海市农业户籍);
3. 配偶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(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备案证明);
4. 配偶在沪连续办理《居住证》满3年(外省市户籍需满足)。
所需材料:
- 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;
- 主申请人上海户籍证明;
- 在沪合法居住证明(房产证或租赁备案);
- 配偶在沪居住证及社保记录(如适用)。
办理流程:
1. 向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投靠申请;
2. 审核通过后,配偶办理户口迁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