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居转户资料如何申请退回
在上海申请居转户过程中,若因材料不全、条件不符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回或重新提交申请,可按以下步骤操作:
一、线上申请退回(通过“一网通办”系统)
1. 登录系统
- 进入【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】,选择“政务服务”-“户籍业务”-“居转户”相关事项。
- 使用个人账号或单位账号(需单位经办人操作)登录。
2. 查找申请记录
- 在“我的办件”或“办事记录”中找到已提交的居转户申请,点击“查看进度”。
3. 申请撤回或修改
- 若申请尚未进入审核阶段(显示“待受理”或“预审中”),可直接点击“撤回”或“修改”按钮,重新上传材料。
- 若已进入审核阶段(如“已受理”),需联系受理部门申请退回(见下文)。
二、线下申请退回(通过人才服务中心)
1. 联系受理窗口
- 拨打受理您材料的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(如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、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等),说明需要退回申请的原因(如补充材料、修改信息等)。
- 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前往原提交材料的窗口现场申请。
2. 提交书面申请
- 部分情况需填写《撤回申请表》或书面说明(模板可咨询窗口),由单位盖章(单位申请的需提供)。
3. 取回材料
- 审核通过后,按通知取回已提交的纸质材料(如原件、复印件等)。
三、常见退回原因及处理
1. 材料不全/错误
- 根据《预审不通过通知》或窗口反馈,补正材料(如个税清单、社保证明、职称证书等)。
2. 条件不符
- 例如社保基数不足、居住证未满7年等,需重新评估条件或等待符合要求后再申请。
3. 主动放弃申请
- 需书面说明原因,单位盖章后提交人才中心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时间限制
- 退回后需在规定的补正期限内重新提交(通常为30天,以通知为准),逾期需重新申请。
2. 单位经办人操作
- 居转户一般由单位提交申请,退回或修改需单位账号操作或出具委托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