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户咨询电话:

上海居转户子女怎么转进来

在办理上海居转户时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 同时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。以下是具体政策及办理方法:  


 一、子女随迁的基本条件

 1. 子女年龄要求

- 16周岁以下:可以直接随迁。  

- 16周岁以上(未满18周岁):需在上海高中就读(提供在读证明),否则无法随迁。  

- 18周岁以上:不能随迁,需自行通过其他方式(如人才引进、留学生落户等)申请。  


 2. 申请人(父母)条件

- 主申请人需 已通过居转户审核(拿到落户批复)。  

- 子女需为 婚生子女 或 合法收养子女(需提供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)。  

- 若父母离异,需提供 抚养权证明(如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)。  


 二、办理流程

 1. 在居转户申请时同步提交随迁

- 主申请人提交居转户申请时,在《上海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申请表》中勾选 “配偶及子女随迁”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  

- 所需材料:  

  - 子女《出生医学证明》  

  - 户口本(子女页)  

  - 身份证(16周岁以上需提供)  

  - 在读证明(16-18周岁子女)  

  - 结婚证(如配偶随迁)  


 2. 居转户获批后办理落户

1. 主申请人拿到 《准予落户证明》 后,到派出所办理 《准迁证》。  

2. 回原籍办理 子女户口迁出(需带《准迁证》、户口本、身份证)。  

3. 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子女户口迁入。  


 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
 1. 非婚生子女/继子女

- 需提供 亲子鉴定证明(如非婚生子女)。  

- 继子女需提供 生父母离婚证明+再婚证明,并证明申请人有抚养权。  


 2. 超龄子女(16-18岁)

- 必须提供上海高中 在读证明,否则无法随迁。  

- 如果已超18岁,只能等子女未来自己申请落户(如留学归国、应届生落户等)。  


 3. 配偶随迁

- 配偶需在 落户前结婚满1年(部分区要求)。  

- 配偶需提供 无犯罪记录证明(部分情况需要)。